我在6月底租了一个房子第一个月是押一付一后面是押一付三,合同上是住一年,住了没10天我就不想住了,因为工作变动。按照合同我的押金不退还要支付月租金的百分百作为违约金,请问这个违约金合理吗。我要是不支付会怎样啊
2024-11-22 13:0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房东可能有权要求您支付剩余的三个月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作为违约金。然而,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当地的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以及房东对您行为的态度。 如果您认为违约金过高或不合理,您可以尝试与房东协商以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通过对话解决争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确保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沟通记录,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