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六年级学生在下辅导班路上因打着玩而使一人受伤,责任怎么负,与辅导班老师是否有责任?
2025-02-28 22:14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的伤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学生是在上下学途中受到伤害的,那么该责任由学校承担。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两名学生在辅导班的路上玩耍导致一名学生受伤。这表明,虽然他们在下辅导班时是玩耍的状态,但这种行为并不属于正常的校园活动范围,而是违反了学校的规定和秩序,因此,责任应该主要归咎于这两个学生本人。 至于辅导班老师的责任,如果他们没有尽到监管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或者未能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学生,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他们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职责,并且没有过错的话,他们通常不会被认定为有责任。 总的来说,对于这种情况下的责任分配,应首先考虑学生的行为是否符合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教师在监督过程中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