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寻讯滋事罪 贵阳市清真市看守所 3月11号 逮捕书 会见 3000元
2025-07-19 18:16尊敬的客户, 非常感谢您向我咨询有关刑事辩护的问题。针对您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建议。 您提到“寻衅滋事罪”,这表明您可能涉及到了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扰乱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您认为自己无罪或者需要寻求法律援助,请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关于“会见”一事,根据相关规定,被告人在羁押期间有权与辩护人进行会面。如果律师要求会见,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监所应当允许。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会见时可能会被监听,因此请确保在合法的情况下进行。 最后关于“3000元”的费用,这可能是聘请律师的费用。对于刑事诉讼而言,律师费通常是由被告人支付的。您可以直接联系律师了解具体的收费情况,并确定是否能够承担这笔费用。 请您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随时询问。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