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婚前买的,婚后我们以约定的形式在房产证上加了我老婆的名字,现在我们要买学区房,要把我老婆的名字再去掉我们该怎么办?如果再约定去掉名字后是不是这套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24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除非有明确约定或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外,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在婚前购买并由您单独所有,也需要考虑与配偶之间的约定是否有效以及该房产的价值。 关于将配偶的名字从房产证中去掉的问题,通常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这可能涉及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相关税费等事项。如果您们之间存在有效的书面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至于您提到的“套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法,这并不准确。虽然在某些情况下,比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经过公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界定为个人财产,但整体而言,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管理和处分权。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双方充分沟通,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来确保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