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贾志刚杀人案最终是怎么判的
2025-07-05 02:14案件经过。 哈尔滨贾志刚杀人案发生在2008年,当时贾志刚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并将其杀害。随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并在贾志刚的家中找到了被害人的尸体。 贾志刚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并于2013年4月27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一判决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和关注,因为贾志刚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多项抗辩理由,包括贾志刚患有精神疾病、其行为是在受到心理压力的情况下做出的等等。 然而,法院认为这些抗辩理由不足以推翻贾志刚的故意杀人罪名,并且根据现有的证据,认为贾志刚的行为是预谋且故意的。因此,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判,贾志刚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这个判决结果引发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许多人对贾志刚的行为表示谴责,同时也有人质疑法院的裁决是否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