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合, 经常收到男方家庭的口头谩骂, 2014年年底登记结婚, 无子女, 没有相应财产和债务. 现在生活不下去, 想委托律师诉讼离婚, 原因支付律师费.
2024-06-28 06:35根据您的描述,您和配偶之间存在感情不合,且您经常遭受对方家庭的口头谩骂,这可能构成离婚的合理理由。在中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可以准予离婚。您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律师会帮助您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婚姻状况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家庭谩骂的证据等,以支持您的离婚请求。同时,律师也会协助您在法庭上进行辩论,争取您的合法权益。 关于律师费用,这通常取决于律师的收费标准和案件的复杂程度。您可以咨询当地律师,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和可能涉及的费用。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建议您选择有经验、信誉良好的律师进行委托。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考虑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由于您提到没有共同财产和债务,这可能会简化离婚诉讼的程序。但最终的离婚判决还需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 请注意,离婚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程序,涉及到您和配偶的权益,建议您在做出决定前充分考虑,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