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房合同,交了首付,贷款也下来了,16年9月贷款,合同约定17年6月交房。不想买房,已经网签,开发商资金流有问题,早就封顶,约定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一天。知情书通知12月31号交房,后12月18号左右又发通知书给两种选择,一个是退房,一个是继续等4月30号。12月25号当事人给对方发通知书告知其选择退房。销售说收到了签字了,也有录音录像证明。交了540万,贷款1300万,已经还了100万。
2025-04-27 19:15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房屋合同,并已支付首付款和部分贷款。在合同中,双方约定了如果无法按时交付房屋,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由于目前的情况是开发商面临资金困难,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建设并交付房屋。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选择。 退房。如果您认为开发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请求。 继续等待。如果开发商同意延长交付日期至4月30日或之后,您可以选择继续等待。 签署放弃权属文件。如果您不希望继续等待,但仍然想保留房屋所有权,可以选择签署放弃权属文件,这可能会限制您的权益。 请注意,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所有相关条款,并确保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 最后,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强烈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便能够更好地应对当前情况。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