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未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办理房产过户属于违法行为吗(一房产为共同财产,一审判给男方,男方支付女方房屋补偿款。现在男方未执行裁决,未付女方房屋补偿款,并在判决生效前上诉到中级法院。现女方担心,男方会拿着一审的判决书去房产局办理过户,再私自卖掉房屋,然后连补偿款都拒付女方)
10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撤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因此,在未得到合法裁判结果的情况下,您无法将房产进行转让或出售。 此外,如果男方正在通过上诉程序要求变更原判决中的内容,如请求重新分配财产,那么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当依据新的裁判结果来处理房产转移事宜。 总之,请确保您的权益受到保护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以获得更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