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签了劳动合同一年,在乐山又找到合适的工作了,会有影响吗?
回答数:685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您在成都和乐山分别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并不影响其效力。如果您认为您的工作环境或待遇不适合自己,可以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协商解除合同事宜。同时,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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