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做遗嘱公证吗?主要是关于房产的,男女双方属于再婚,各有一亲生女儿,两女是法律上的姐妹,但没有血缘关系,如果男女其中一方死亡,把属于其名下的房产直接归其亲生女儿所有,也就是死亡方的亲生女儿和未死亡方共同享有房屋产权,而不是按继承法上面配偶与两女各占三分之一的分配方式,可以做这样的遗嘱公证吗?
2025-03-10 04:54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希望在遗嘱中指定您的亲生女儿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并且该房产属于您和前配偶共有,那么您可以考虑制作一份包含遗嘱公证的文件。这份文件应该明确表示您希望将房产留给亲生女儿,并且声明您已经与前配偶达成一致意见。 请注意,在进行此类处理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为了确保遗嘱的有效性,您可能需要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来协助您完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