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后,男方依法应给我将近八万块钱,两个女儿一人一个,但是现在两个女儿都在女方,男方也没有给抚养费,我想变更监护权可不可以?
2025-03-10 04:5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权,法院可能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决定是否支持这一请求。 然而,对于已经判决离婚并支付了抚养费的情况,除非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抚养费无法继续支付,否则一般情况下,原抚养方仍然需要按照原协议履行其抚养责任和费用。 如果您认为对方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或未能履行其他抚养义务,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行为应当基于证据充分,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进行。 另外,关于变更监护权的问题,您需要提供足够的理由和支持证明,以确保您的请求得到法庭的认可。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生活环境变化、孩子健康状况的变化等。 最后,请注意,在任何涉及未成年人的事项上,应该尽可能地保护他们的权益和安全。建议您与对方沟通,寻求和平解决的方式,避免采取可能对孩子不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