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最近父母参加了一个前往湖南张家界等地的7天6夜团,每人团费+保险费1684元。出团通知书上,接待标准一项中有一条写着:"行程安排进3个购物店+1个土特产超市(每店约60分钟),均为自愿购物,不强制,如购买请保存购物凭证。" 这一条是否符合新旅游法?算不算违反旅游法中的指定购物?如果不合法,父母却已在合同上签字并且已成团归来,是否依旧可以举报该团来维护合法权益?而且,在实际旅游过程中,父母反应,带到购物点后,每个人必须都进入购物店先听指定人员长时间的介绍和产品演示,并且某些购物点仅对旅游团开放,不对其他散客开放,这是否属于强制购物?
16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父母参加的是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包括购物在内的行程安排是旅行社自行决定的,并非由旅行社或导游强加给游客的。因此,旅行社的行为并不违法。 在旅行过程中,游客有权选择是否参与任何活动,包括购物等。如果游客认为某项活动不符合其意愿,可以拒绝参与。同时,游客也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合理的退票服务,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如果您认为旅行社的行为存在不合理之处,建议您与旅行社进行协商解决,或者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例如起诉旅行社违约,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域、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