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男方分居2年了,一开始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后来不欢而散,就失去了联系,现在想找他离婚,又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了,他是常德桃源人,我是外地的,我现在离婚需要去他家找他吗?需要走法律程序吗?
2024-07-12 11:09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你不需要亲自去男方家中找他,但需要知道他的基本信息,比如身份证号和户籍地址等,以便法院能够送达法律文书。 首先,你可以尝试通过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查询男方的联系方式和户籍信息。如果无法联系到男方,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尝试通过各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给男方,包括但不限于邮寄、公告等方式。 如果男方在法定期限内未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一旦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生效后,你们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整个过程中,建议你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