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与妻子感情不和,她在16年10月起诉第一次开庭,法院判决不离,一直分居,后来我交了新女朋友,被她发现并且有证据,她多次威胁我要到我单位去闹,准备第二次起诉,到时间还没到,她要求每月支付2500的抚养费,但我每月收入不到五千,这样的情况法院会怎样判决?如果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以到单位找领导为要挟要2500,我该采取什么措施?
2024-08-18 12:05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实际需要等因素确定。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收入确实不足以负担抚养费,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减缓或取消抚养费的支付义务。 至于您提到的单位闹事的情况,这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因此不需要担心会被单位处理。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了您的正常生活,可以尝试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比如沟通协商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最后,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并按照律师的意见进行处理。同时,也要注意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法庭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