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去年年底别人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 本来是打算结婚的也照了婚纱照后来他和我家人发生矛盾我把婚给退了,他又要我花他的钱手机 衣服 来俺家拿的东西都问我要成钱 手机衣服给了他又给他3300元现金 这事也就过去了 后来我又去他家拿衣服他家人拦着不让走让我又写了欠条 请问他这是讹我吗,欠条我该还吗
2025-04-20 20:57您的描述中提到您因与对方家庭之间的关系而被迫退还婚姻,并且对方索要之前赠送的物品以及现金。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可能在试图通过这些行为获取经济补偿或弥补自己的损失。 关于是否应该还款的问题,这取决于双方之间的具体协议或者口头约定。通常,在一方自愿赠送给另一方财物的情况下,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者双方之间存在合同或其他形式的书面协议,否则一般不被视为债务。然而,如果在赠与财物后不久就发生了争议,比如对方提出要求返还财物或者赔偿损失的情况,那么这可能会构成一种债的关系,即一方对另一方负有偿还义务。 建议您与对方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双方的真实意图和意愿,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决定。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并坚持不接受任何款项,您可以拒绝付款。但是请注意,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您面临诉讼风险。因此,最好是在正式签订协议前仔细考虑和讨论所有可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