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你好,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产权登记约定,是这样的,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720工作日,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再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按下第 3 条处理: 1.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日起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换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0.0%赔偿买受人损失。 2.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与买受人另行协商提交资料时间。 如果720工作日房产证没有下来,按合同条约房地产商是否给予我赔偿?我该怎么
2025-10-18 10:0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产权登记的规定是,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2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若在此期间未能完成备案,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 如果您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则应考虑以下几点。 退房。根据合同条款,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在收到退房请求后的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并按照已付房价款的0.0%赔偿买受人损失。 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买受人不愿退房,开发商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表(通常为365天)来重新安排权属登记手续,并且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都应由开发商承担。如果无法按时完成,开发商可能需要对买受人进行额外的赔偿。 协商解决。如果上述措施都无法解决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寻找其他解决方案,例如延长交房日期、减少房价等。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可能会根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的具体条款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采取行动之前,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