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公司没有经过当事人授权中途签订施工合同,当事人后期工程款如何结算?
17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应当由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如果挂靠公司在未得到委托人(即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他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在后续过程中进行工程施工,则该施工合同无效。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挂靠公司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或者欺诈,其签订的施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对于尚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已经完成但尚未结清的款项等。 具体到您的情况,建议您与挂靠公司和发包人沟通协商,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工程款的结算方式。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