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工作20天,想离职,厂长说需要写辞职报告,写完后一个月才能离职,否则不发这20天工资,这样合法吗?能要回工资吗?(没有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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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辞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对方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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