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07年塘沽区东沽拆迁。当时我家有房子没有房契。由于是外地户口不能住进新河周转房。于是本地的一个人说让我们家拿钱,他帮忙办理此事。后来经过她的办理,让我们顶着他们家儿子的名字入住周转房。现在新河周转房不让自己取暖,说给老百姓三个月的电钱用电暖气取暖。需要房主本人签字我们才能拿到电钱,之前办理此事的家庭看到了这点利益,就拒绝给我家签字。这点利益事小,以后如果周转房有什么说法,我们更得不到了。现在我家有周转房所谓的房本,周围的老百姓以及新河街道的办事人员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们有顶名字的录音。现向您求助,该怎么办
2017-12-03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