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妹妹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6月14号离职,该公司7月15号该给她发放6月份14天的工资,但是没有发放,询问了过后,该公司已某某结算为由,说是要九月十五号才支付工资。我想咨询一下,该公司的做法符合劳动法吗?
回答数:889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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