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业主在出租房屋,合同期内,租客一个月前提出退租并搬出房屋,同时与我协商由他将房屋转租他人,我问意。 经过一个月,原租客并没转租成功,房屋一直空置,并且拖欠房租一周未付。 我考虑这样空置下去损失太大,与他协商将房屋钥匙放给中介,由中介很快找到新的租客。 签合同时,原租客不愿承担中介费,我只好自己承担中介费并与新租客签了合同。 原租客要与我结算,我们合同有约定:合同期内承租方违约方不退还押金。但我还是把押金扣除①他所欠一周租金②转租中介费③房屋内损坏的家私电器维修费后剩余全部退给原租客。 他表示不会承担转租的中介费和损坏家电维修费,还要我法庭见,不知道我哪里不妥他可以告我?
2025-12-30 08:25首先,您有权要求您的房东退还所有押金。根据租赁合同中的规定,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违反合同义务,如逾期支付租金等,那么房东有权要求其退还押金。 其次,关于中介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房东需要向中介支付一定的费用来帮助寻找新的租客。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房东已经找到了新的租客,并且已经签订了租赁合同,因此房东无需再向中介支付中介费。 再次,关于损坏的家具电器的维修费,这是房东的责任。根据租赁合同,房东应确保房屋在租赁期间保持良好的状态。如果家具电器受损或损坏,房东应该负责修理或替换这些物品。 最后,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不当或者不合理,您可以选择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但请注意,这些建议仅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建议,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律法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