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石家庄的,我的房屋是商住性质的住房,不是商铺,连续两年去物业办理停暖,不给办理,我怎么维护咱们的合法权益
2024-10-06 02:5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因此,您拥有该住宅的使用权,并且有权要求物业提供供暖服务。 如果您连续两年未能获得供暖服务,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维权方式。 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直接向物业提出您的需求和期望,寻求解决方案。 提起诉讼。如果物业拒绝或无故拖延供暖,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物业公司履行供暖义务。 寻求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助。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城市管理委员会或供暖管理部门,了解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供暖问题。 在任何情况下,您都有权利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为您的住宅提供供暖服务。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