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莆田黄石这边,鑫隆鞋厂工作,上个月27号上班的时候被机器砸伤双手,导致右手中指环指骨折,左手中指骨折。现在右手环指打了一颗钢钉。已经住院17天了。现在厂里让出院。现在就是出院之后我这个厂里就给一个月的他说的莆田最低保障工资1350元,营养费,事后赔偿等一系列都没有。我可以申请要营养费,误工费等等吗?我可以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吗?流程怎么走?
2024-08-31 05:50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您在工作时受伤,应该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 关于是否可以申请营养费和后续赔偿等问题,建议您详细询问您的法律顾问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便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至于伤残等级鉴定,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照当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将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之一。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具体分析,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解答。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