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二婚,带着一个女儿。结婚了半年了,结婚的时候婆家订婚和结婚一共给我彩礼钱七万,三金才五千。现在我和他过不下去了,如果离婚我还要退彩礼钱吗? 结婚后老公挣得钱也不多但是为了要个孩子,没少花钱。而且平常生活中我也那彩礼钱花了不少,怀了两个孩子都没成,保胎流产吃药也都是我拿出来的钱。还有一次宫外孕做手术花了一万块钱也是我拿的钱。平常我女儿上学都是花的彩礼钱。现在我身体做完手术还没恢复好,也没法要孩子了,他对我也厌烦了,整天争吵不断,像我这种情况如果离婚他要是要彩礼钱还要不要给他啊?
2025-12-07 05:00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并且双方都有经济能力,则应当共同承担家庭支出的责任。因此,在您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退还彩礼。 关于您的其他费用,如为生育子女花费的医疗费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应当由双方合理分担。同时,考虑到您目前的身体状况以及无法再生育的情况,建议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者法院调解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至于您提到的“厌烦”问题,这可能涉及到夫妻之间的沟通和理解的问题。希望您能够与丈夫进行深入的沟通,尝试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维护家庭和谐。如果情况确实较为复杂,也可以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