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家保健品公司上班,本来说我去做旅游的,但是去了天天公司都是请老年人开会,而且来开会就给20个鸡蛋,天天说一个产品好,搞了二十多天开始卖货,我自己也买了,不过顾客买要一千多,我们员工只要四百不到,我想知道这种活动合不合法,天天讲课的都是员工也不是医生,
2025-02-01 04:21您的情况涉及劳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您提到的“天天”公司的行为可能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同时,“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如果您认为“天天”的讲师在讲课中存在误导或夸大宣传的情况,您可以要求他们进行更正,并且有权拒绝购买他们的产品。 建议您尽快与“天天”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情况复杂,也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