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99年结婚,在继母主张下,立字据,经济独立。现在继母主张父亲写遗嘱,财产身后尽归继母与其子。父亲想给我一点,继母不同意,问:1.本人是否有继承权,有的话有多少? 2.如果本人不要财产,对父母还有怎样的抚养义务?。( 父母有退休金,有价值百万以上的地产,还可以出租。在父母有独立经济能力的情况下,继母主张归她亲生子抚养,但如今他们在2个城市生活,父母年龄差距大)
2024-08-25 09:26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我将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享有与父母平等的遗产继承权利。因此,即使您已经立过字据声明自己经济独立,并且没有受到继母的影响,仍然享有继承权。 其次,对于您的抚养义务,尽管继母有权要求您照顾父母的生活起居和精神需求,但作为子女,您也有义务赡养和扶助父母。这意味着,虽然您不直接获得父母的财产,但仍需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情感支持。 最后,关于父母的养老问题,您可以考虑与继母协商,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您可以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或者共同分担一些家庭责任,以减轻父母的压力。 总之,作为子女,您享有继承权,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抚养和赡养义务。希望我的解答能为您提供参考。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