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佳木斯市佳南农场居民,单身,无工作。因在2016年8月份检查出直肠癌月底佳木斯肿瘤医院手术化疗,之后第五个化疗后转移到髋关节!然后经亲朋好友多方筹措借抬20万准备去北京天津做更好的治疗。期间因为这钱在我这卡上低保被取消!我家人马上到佳南农垦社区说明情况(我已经瘫痪在床)可社区民政部门以农垦总局要移交不予办理!目前因为肿瘤医院和天津肿瘤医院有合作关系说是治疗方法是一样的(我知道我时日不多了)在亲朋了解我的病情之后已各种理由要回他们的钱。现在的我在病情转移之后又在肿瘤医院化疗放疗已经花光自己的积蓄在四月份就已经无力去医院治疗了!只能依靠一天200多块钱的止痛药维持。我想问一下我这低保还能给我吗
2025-09-18 08:22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障、社会保障以及个人债务等。首先,关于您的低保待遇,通常情况下,低保是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来确定的,并且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您已经无法负担基本的生活费用,如食物、住宿等,那么您可能会面临暂时性的低保停发。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肿瘤医院与天津肿瘤医院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是否会影响您的医疗保险待遇,取决于当地的医保政策和相关协议。建议您联系当地的社会保险局或医疗机构进行详细的询问。 最后,关于您提到的借款事宜,由于借款属于个人债务范畴,因此应当按照借贷合同的规定处理。如果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和方式,则应按合同履行义务;如果未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可能存在风险,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 总之,针对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先详细核实自身的情况,同时向相关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