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休完公司要求把领到的生育金还给公司,否则每个月从公司扣除
16天前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在生育期间享有法定假期的权利。在此期间,公司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如果公司在产假结束后要求将已经领取的生育金退还,并且不给予任何补偿,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其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休息休假权利,不得无故扣减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因此,如果公司没有合理解释其行为的原因,那么其行为可能会被视为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最后,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