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买的新房,57万元,购房合同在,房子迟迟没有交工,合同上写的2016年8月30日办理入住,逾期延期30日,未按时交房,按照房屋价款的万分之5,但是到今年4月底都没有通知我,之间我一直在问,一直告诉我没有完工。直到上周我打电话问才知道已经可以办入住了,我就去找,结果他们需要我支付暖气费、物业费等。我向他们提出违约金的问题之后就再也不跟我提办理入住的事情了,而且还不给我办,想问问怎么办?
2024-10-09 14:11首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房产,并且如果开发商未能履行此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您的描述,开发商在合同中承诺于2016年8月30日前完成并交付房产,但至今仍未完成。 在此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开发商进行沟通。直接与开发商联系,表达您的不满和对延迟交付的担忧。询问具体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提供一份关于延迟原因的确切说明。 提出索赔。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当赔偿因迟延交付而给购房者带来的损失。您可以通过提交相关文件或证据来支持这一主张。 调解。如果您认为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请寻求当地房地产行业协会的帮助,或者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向法院起诉。如果调解不成或不满意调解结果,您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产,并支付延迟期间的利息和其他合理的补偿费用。 请注意,在任何诉讼前,建议您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不仅可以帮助您避免不必要的法律成本,也可以确保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