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进到手机店问有没有送话费活动,老板娘说号码报来查一查,我就报给她了,她说有购机可以减1300活动和保底消费可以送手机,要用两年, 但是让我身份证拿出来我确实没带,她说那我那先办理,明天带身份证带来,我说哦,我坐在她店里很久,以为还没好,过了一会,我说好了没,她说好了,那时候我拿着合约机,我打算走了,老板娘说手机和号码留下来,等身份哦带来在给我, 我晚上微信跟她沟通想退,因为我爸已经是合约机了,她不同意,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我想用我没出示身份证和手机没拿 取消掉这活动
8天前尊敬的用户,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条的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此情况下,您的情况属于未尽告知义务的情形。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商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即退还剩余的购机费用(即1300元)并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此外,如果商家存在其他欺诈行为,您还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