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买了房子,交了定金,对方出面的是业主的姐姐,没有委托书。 现在对方反悔不卖了。在南开区房子,约定违约金为总房款10%,房款金额159万。愿意支付律师费。
2024-06-22 19:13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对方没有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其姐姐代表业主的行为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并且对方违约不卖房,您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总房款的10%,即159万的10%,即15.9万元。 在实际操作中,您首先应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支付定金的证据以及对方违约的证据等。此外,如果您在诉讼中胜诉,根据法律规定,您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准备相应的诉讼材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