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最近买了一个二手房,之前房东说只带走自己要用的东西,结果走的时候他把房子里的电视,净水器窗帘之类的能带的都带走了,如果打官司是我们在理还是房东在理??
10天前尊敬的用户,关于您家购买二手房后遇到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卖方应当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如家具、电器等一并交付给买方。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卖方应当对这些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并且在约定时间内交还给买方。 如果您认为卖方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卖方协商解决争议,要求其归还物品。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或者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在处理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和沟通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