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报了一个舞蹈暑假班,开课时间是7月3号,至今没有上过任何课,学费1080加20空调费已经交过,给了我一张收据未约定任何合同,现在我因个人原因向对方提出退学费,但是对方拒不退还,这种情况对方属于霸王条款吗 我很无助
2024-11-08 16:08尊敬的用户, 首先,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不妥之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然而,由于您并未与对方签订正式的合同,因此无法确定是否构成霸王条款。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且该协议中明确约定了退款条件和流程,则可能符合霸王条款的标准。但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这一条款可能不属于霸王条款。 建议您收集并保存好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同时,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再次强调,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并及时采取行动解决问题。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