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我进一个工厂工作差不多9天了,太累了,每天最少加班4个小时,有时还5个,我签了合同的,但我现在不想做了,他不结算工资怎么办?
2024-07-21 17:4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认为您的工作条件不适合您,并且已经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您可以选择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结算您的工资。 请注意,您需要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如工时记录、请假条等,以便证明您的主张。此外,建议您尽快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他们您的决定,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争议和纠纷。 最后,请记得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情况复杂或者有其他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