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从深圳搬厂来东莞,刚来时厂名是宏旌光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而现在又改宏旌光电。这样可以要求公司赔钱吗
2024-07-21 18:2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税务登记证。因此,在您将公司的名称从“宏旌光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更改为“宏旌光电”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赔偿因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损失。 此外,如果公司在更名前已经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那么这些合同或协议可能需要重新谈判或者终止。如果您认为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如提起诉讼等。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法律适用和处理方式需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加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