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苏州工业园区的房子,婚前买的,他父母那的钱,贷款买的,婚后填的我名,然后一次还清贷款了,现在想离婚,房子我能分到么?共同共有
2024-09-03 17:24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产是婚前购买,并且是您和配偶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通常会平均分割。 如果您和配偶在结婚后将房产登记为您的名字并进行了贷款,那么这部分贷款也应被视为共同债务的一部分,需要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具体来说,您和配偶应当协商一致或通过法院判决,确定这笔贷款的具体分配比例,以便公平地分配给一方。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分割结果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房屋的价值、贷款金额以及双方对家庭贡献等。建议您与配偶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解决办法,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最后,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