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爸爸,太公太婆(我妈妈的外婆外公)因为拆迁分的房屋一套(我们留有派房单)后来太公太婆的大儿子(聋哑人),儿媳(死亡),大孙女,小儿子的儿子先后迁入,他们当年插队落户的。太公太婆先过世多年,房子是承租房,多年没有户主,一直空关。每月房费200多元是大儿子在交。现在我们可以以当年房子是因为我们的原因分来得为由,向街道申请要变更我们为户主吗?(户口中的其他人是不会签字的)他们他处都有住房,我现已成年,名下没有住房,我是否可以入住。屋内有他们多年放置的垃圾,要如何处理掉?是否可以出租或者有其他的解决方式?
2025-01-18 07:10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家庭纠纷,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帮助。以下是一些建议。 关于申请变更户主 -合法依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合法继承人才有权申请房产变更户主。 -手续流程。首先需要确认您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并提交相关的公证文件;其次,需要与原房东协商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最后,按照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关于居住权 -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对房屋具有居住权,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出主张,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争议解决。如果存在争议,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关于清理垃圾 -自行清理。如您决定自行清理垃圾,应确保遵守当地的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委托他人清运。考虑到安全及环保因素,考虑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清理。 -保存证据。保留好所有沟通记录、支付费用凭证等资料,以备不时之需。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务必遵循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同时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具体的问题需要咨询,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