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姐妹四个,没有哥哥兄弟,本来是大姐招亲,后来因为和父母吵架,然后把大姐分出去,我们家是2004年分家,我的和父母的在一起,大姐的土地当时就分出去了,另外两个姐妹因为要读书所以放弃财产以及土地经营权,但是因为我一直在外边打工生活,所以我的一直给父母管理,包括一些土地上的收入都有父母支配,一直到2016年国家有政策下来,农村房屋改造,我回家盖房子,然后我自己出去单过,但是土地还是和父母的在一起,当时分家的时候是,父母的养老土地除下以后,大家和我的平分,到2017年11月大姐把父母接去他家,现在父母和大姐除了原本分配的土地以外,还要强行把分给我的强占,
2025-07-22 11:42首先,您提到的分家协议应当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家人在分家时未明确表示同意将土地或其他财产转移给其他人,则可能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关于农村房屋改造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并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处分其土地。因此,对于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分割和转让,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至于您提到的“强制侵占”问题,这可能涉及到侵犯他人财产权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