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上海嘉定区的律师。一年多前我拿房子抵押给第三人借钱,想把这借的钱给我朋友。所有的手续都是我去办的,我自己是借款人。我们抵押登记也办了。可是对方把钱直接打给我朋友了,都没有通知我,我根本就不知道。 现在朋友不还钱了,抵押权人来找我了, 我可用法律保护自己财产吗?
2024-06-23 23:06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作为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第三人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但款项却直接被打入了您朋友的账户。首先,您需要收集和整理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您与第三人之间的借款和抵押关系,以及款项的流向。 其次,您需要证明您并未实际收到借款,而是款项被直接转给了您的朋友。如果第三人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将款项转给了您的朋友,这可能构成对您财产权益的侵害。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借款合同无效或请求撤销抵押登记,以保护您的财产权益。 同时,您也可以向您的朋友提起诉讼,要求其返还借款。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主张由于您并未实际控制借款,因此不应承担还款责任。但请注意,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您与您朋友之间的约定和实际行为,来判定您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