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诉律师)我朋友借我30万元给他嫂子和哥哥。有借条,没写还款日期。他一直不还我就起诉了。一审调解说让他3个阶段还我钱。可是后来他又起诉我了,6月份开庭。说是我和他之间没有借贷关系,让我问他哥嫂要钱。
2024-06-23 23:2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朋友向您借款并出具了借条,尽管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一审调解达成的还款计划具有法律效力,您的朋友应当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还款责任。 现在您的朋友起诉您,声称您们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这显然是违背事实的。您应当准备相应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双方关于借款的通讯记录等,以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同时,您可以指出一审调解已经确认了借款关系及还款计划,他现在的行为是对调解协议的违反。 在法庭上,您需要清楚地阐述借款的事实、一审调解的过程以及您朋友违反调解协议的行为。如果调解协议被法院确认有效,那么您的朋友应当按照协议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此外,您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您应当积极应诉,准备充分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诉讼策略和证据准备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