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用购房合同向个人手中借了一万块钱,当时签订一个两万多借条和收据后,又在一个空白的的纸上签了字按了手印!后来因为他所要利息过高!我还了他5000之后!没有继续还款!一年后!今年他将我起诉法院并且要求尝还两笔欠款!一笔为我知情的两万本息外还有一笔为二十三万元!这二十三万为一毛钱都没见过!他将空白纸上填写的其他内容!除了名字为签的其他完全不知情!并且现在一审以经判决他赢了!但没有支持他的要求房屋过户请求!二审上诉期马上到了!我该从哪方面提起上诉请求?二十三万完全虚构,没有实际交付!但我又没有充足的理由证明他没给我钱!我如果要求文书鉴定有必要么?
2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提出上诉。 首先,确保您已经完整地保留了所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原始借条、收据以及任何其他的书面协议或证言。 然后,根据判决书的内容,准备一份详细的申诉状。申诉状应详细说明以下几点。 -事实陈述。您如何与被告达成借贷关系,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解释为什么被告提出的金额高于实际发生的金额。 提出抗辩理由。您可以提出异议,如认为对方提供的证据不真实,或者认为双方之间的债务关系存在争议等。 最后,提交申诉状至人民法院,等待开庭审理。 请注意,在进行上述操作时,请确保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同时保持清晰的思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您对具体法律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