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
2024-10-24 15:57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房产证上显示为双方共同所有,如果该合同涉及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该合同的效力可能会受到限制。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因此,在没有取得产权登记之前,该房产的所有权可能并未发生转移。 其次,即使房产证上显示为两人名字,也不意味着房产完全归双方共有。根据法律规定,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个人购买并支付全部价款,否则房产仍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个人财产。 因此,对于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建议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条款和后果,以便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同时,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