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属于事业单位外聘人员,2012年去上的班,到现在工作近5年,13年的时候签过一次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合同签完就收上去也没给我留一份,但是到了第二年就再没跟我们签过,我是否满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学校要我签订劳务派遣,让自己提申请,要是不签以后单位也不会跟我签什么合同,请问单位这么做是否合法,签劳务派遣对我是否有利
2024-08-26 15:18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与所在事业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规定。在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可以主张按照事实劳动关系处理,并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至于是否满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需要具体分析您的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一般来说,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称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视为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且有可能满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与单位进行沟通,争取达成共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对于单位将您派遣至劳务派遣公司的问题,这通常被视为一种违法的行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将劳动者派遣到劳务派遣机构或其他企业中从事劳动,除非得到劳动者的同意。因此,如果您不愿意被派遣至劳务派遣公司,建议直接拒绝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时使用。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避免泄露敏感信息给非法利用者。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上述问题,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