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租了一个门面房,合同是与第三任房东签的,目前第一房东说几个月没收租了,把房子收回了,现在怎么办 在租房时还交了7万多块钱装让费,合同租期三年,一个月4800,
2025-02-15 02:11首先,您需要详细了解您的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关于提前终止合同或租赁物被收回的情况,那么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即可。 如果您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任何情况下的权利义务转移或者赔偿责任,那么您可以尝试与房东进行沟通,要求其退还剩余租金,并可能要求支付违约金或其他损失补偿。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 此外,如果房东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了您的生活或财产安全,建议您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以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和沟通记录,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