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如果有几个债权人 债务人将自己的不动产偿还给其中一个债权人 并且口头通知了其它债权人 经过1年 其它债权人还有权利请求撤销吗 这个口头通知需要留有什么证据吗 如果以后其它债权人起诉的话
2025-10-10 08:39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应当确认的是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具体关系以及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债务。如果债务人已将不动产归还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并且该债权人也同意接受这一还款,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他债权人没有权利要求撤销。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能有权获得补偿。这意味着,即使没有直接从债务人处收到任何款项,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得到一定金额的赔偿,以弥补其因未能及时发现和追讨债务而遭受的损失。具体的数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至于口头通知的问题,如果债务人在口头通知中明确表示会将不动产归还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并且这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如债务人有支付能力),那么口头通知本身即为一种有效的书面形式,不需要额外的证明材料。 对于未来的诉讼程序,建议债权人收集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录音录像等,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进行诉讼准备,以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