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离婚了,两个儿子给了前夫,最小的宝宝三个多月,因为他一直吃母乳,突然喂奶粉不吃,一直哭闹,我现在可以把抚养权要回来吗?
2025-10-10 07:3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且由母亲直接抚养,父亲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并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您的小女儿目前只有3个月大,因此她仍属于婴儿阶段。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婴儿,法院一般会优先考虑将孩子归于母亲的照顾之下,除非有特殊情况(如母亲身体状况不允许等)导致无法照顾孩子。 如果您认为自己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但请注意,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证据充分等。同时,在整个过程中,双方都应当尊重对方的权利和意愿,避免因争执而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 总之,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