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经离婚,离婚时孩子她不要,所以跟我,她也没有出抚养费,债务我也没让她出,孩子之前吵架时她带到她家了,现在孩子我带回家整20天,20天之内她又是打电话,又是去我家闹,又是看孩子,我可以上诉规定探视次数吗?如果她要孩子抚养权能判给她吗?
2025-10-10 09:22关于您提出的案件情况,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有平等的监护和抚养义务,因此在离婚后,父母应当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教育、生活等基本照料责任,并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 其次,在实际操作中,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法院判决依据。在离婚诉讼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量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支持探视权的行使以及具体的时间安排。探视权的行使应当基于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进行判断。 证据收集与使用。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收集和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通话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以证明对方多次骚扰或者侵犯您的权利。 沟通协商。尝试通过与对方的沟通,寻求妥协或解决方案。如果您认为自己确实遭受了不公平对待,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调整探视时间或者限制对方的探视行为。 法律责任。如果对方坚持要求探视权并由此引发冲突,可能会涉及到违反家庭暴力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追究。 综上所述,建议您采取积极措施保护自身权益,并尽可能地争取到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结果。同时,保持冷静理性,避免激化矛盾,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处理当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