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由于我与前妻已办理离婚手续,但孩子抚养权问题却一直搁置到现在,昨天早上与孩子(15岁)沟通,在沟通期间现任女友与孩子发生口角争执,导致双方动手至伤,现前知晓此事后在我们当地的网络平台发布新闻头条,以说我与孩子继母虐待孩子为题发布,为此,我想咨询一下,前妻是否触犯了我的名誉权,同时网络平台是否也有责任?
29天前尊敬的用户,关于您的问题,我的回复如下。 针对您提到的问题,名誉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对自己的人格所给予的保护,防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如果有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您的姓名或形象进行宣传,可能会侵犯到您的名誉权。 对于您提到的网络平台发布的新闻标题“我与孩子继母虐待孩子”,这可能涉及到诽谤罪和侮辱罪等法律问题。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的行为;而侮辱罪则是指故意用语言、文字、符号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使之感到痛苦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名誉权的侵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寻求法律援助。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比如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 保存证据。保留与该事件相关的所有书面材料、录音录像资料等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法律顾问。 提起诉讼。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请记住,任何行动之前都应仔细考虑其后果,并根据个人的情况做出明智的选择。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