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在2002年买了一套房子,2005年育有1男孩,2006年我们离婚,2008年复婚,请问这个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2025-06-09 19:3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因此,如果你们的房产是在2002年购买的,并且在2005年生育了孩子,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至于是否需要支付房屋补偿款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你们离婚的原因和协议的具体规定。如果您们在离婚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解决这个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