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和女友交往快两年了,在6月11号因一点小事闹分手14天,在本月25号回来,7月底他发现停经,在8月中旬检查怀孕一个半月,经双方家长商议在1O月15号订婚,可在1O月5号查出得了严重性病,因医病孩子人流了,医病花去三万多元,10月16号出院后他承认在分手那几天她和别人发生了性关系,染了性病,请求我们原凉她,因我儿子太爱她,所以接受了她,可他在10月23号回她家养病,就不回来,我和家人在11月13号去她家接她,她就变了个人,我在15号找了调解帮记者去谈合,结果她家误会要跟她暴光就叫全村人欧打我一家四口和两记者,报警察来才停止欧打,后来也没谈合,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讨回医药费吗?
2024-07-17 03:02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因性病而进行的人工流产手术,医院通常会提供相应的医疗救助服务,并且可能会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其次,由于男方存在严重的道德败坏行为,导致女方遭受伤害并进行人工流产,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考虑赔偿损失。 在具体的法律程序中,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的损害赔偿。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的细节,并为您的权益争取最大的保护。 此外,建议您保留与这次事件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通话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以备不时之需。最后,为了确保自己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建议您尽早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及时采取行动。